失信被执行人 |
六盘水凤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548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黔0221民初1500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9)黔0221执11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水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周礼鑫在2018年5月31日前偿还原告50,000.00元(先抵充贷款本金,剩余金额再抵充截止还款当日产生的贷款利息),在2018年6月30日前偿还50,000.00元(先抵充贷款本金,剩余金额再抵充截止还款当日产生的贷款利息),被告在2018年7月31日前偿还原告50,000.00元(先抵充贷款本金,剩余金额再抵充截止还款当日产生的贷款利息),被告在2018年8月31日前偿还原告50,000.00元(先抵充贷款本金,剩余金额再抵充截止还款当日产生的贷款利息),被告在2018年9月30日前偿还原告50,000.00元(先抵充贷款本金,剩余金额再抵充截止还款当日产生的贷款利息),在2018年10月30日前偿还剩余贷款本金与截止还款当时产生的贷款利息;被告周礼鑫任何一期还款逾期,原告有权申请执行全部欠付贷款本金与贷款利息;二、被告六盘水凤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案件受理费因调解结案减半收取4,349.00元,被告六盘水凤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自愿承担(原告已预交,被告六盘水凤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2018年4月28日前一次性支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水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9-06-12 |
发布时间 |
2019-06-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案号 |
(2019)黔0221执1190号 |
立案日期 |
2019-06-12 |
执行法院 |
水城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49757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郭贵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200785480541J |
登记机关 |
六盘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凉都大道(柏杨坡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