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张哲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901********66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702民初1722号 |
案号 |
(2020)鲁1702执16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于2020年6月15日前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167000元及利息12000元。如不能按期全额付清,自2020年4月13日起以167000元为基数按月息2分向申请人支付利息至实际清楚完毕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06 |
发布时间 |
2020-11-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