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烟台大宇压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369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681民初3502号 |
案号 |
(2020)鲁0681执14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口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烟台大宇压铸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龙口市福利车辆配件厂货款17185元。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30元,保全费202元,公告费300元,由被告烟台大宇压铸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口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02 |
发布时间 |
2020-11-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晓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600763699382P |
登记机关 |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大街1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