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13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桂0681民初1890号 |
案号 |
(2020)桂0681执恢1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原告农小和与被告广西东兴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自愿解除2011年1月21日签订房《土地转让合同》及2011年6月19日签订的《土地转让合同》;二、被告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定于2017年12月30日前返还原告农小和土地转让款553万元及支付利息(利息计算:以本金553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从2011年6月19日起计付至债务清偿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13 |
发布时间 |
2020-11-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681791315809H |
登记机关 |
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东兴市万尾京岛旅游度假区NO:103-1#地块(金滩民族大道中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