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温传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722********24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722民初378号 |
案号 |
(2020)桂0722执7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浦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借款49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49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从2020年1月1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3)负担案件受理费513元,申请执行费64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浦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20 |
发布时间 |
2020-11-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