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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孙彦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024********85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1024刑初50号
案号
(2020)豫1024执17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鄢陵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人孙彦兵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鄢陵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9-08
发布时间
2020-11-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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