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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防城港市南山聪皇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MA5K9W****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桂0603民初1085号
案号
(2017)桂0603执1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防城港市南山聪皇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赡养费、抚养费、交通费、处理后事误工费、精神抚慰金共440017.3元给原告王祯玲、蔡始涛、蔡美琪、蔡瑞森、余祖凤。 案件受理费9308元,减半收取4654元,由被告防城港市南山聪皇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承担3488元,原告王祯玲、蔡始涛、蔡美琪、蔡瑞森、余祖凤承担1166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17-04-06
发布时间
2017-09-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韦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603MA5K9WFG7U
登记机关
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防城港市防城区那梭镇平木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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