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清远市大帽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008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粤1802民初453号、(2016)粤18民终2682号 |
案号 |
(2017)粤1802执10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及工资、误工费共981760元、受理费680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7-03-22 |
发布时间 |
2018-08-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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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伟洪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802590084215K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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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清远市小市南埗路右一巷3号2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