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濮阳市永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109********311N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8民终888号 |
案号 |
(2020)豫0822执11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博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请求事项:1.被执行人濮阳市永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货物损失187719元;2.被执行人仝兴平、张杰对上述货损负连带赔偿责任;3.被执行人濮阳市永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仝兴平、张杰共同支付申请人12152.5元4.本案的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博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14 |
发布时间 |
2020-11-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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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洪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902581727311N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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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濮阳市106国道与苏北路交叉口北300米路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