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合作锦程旅游贸易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1107**** |
执行依据文号 |
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6)甘30执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赵炜欠原告安多贷款公司贷款本金共计3620000.00元,2015年8月底偿还620000.00元;2015年10月底偿还1000000.00元;2015年12月底偿还2000000.00元。被告赵炜按时偿还本金时,利随本清。被告锦程公司、韩永奇、许俊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38800.00元,减半收取19400.00元,由被告赵炜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16-03-07 |
发布时间 |
2017-10-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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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杏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3001561107692R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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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通钦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