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太原市中振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816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0105民初7754号 |
案号 |
(2020)晋0105执50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太原市中振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西开园鑫融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代偿款665821.65元、利息199512.98元,并支付以665821.65元为基数,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从2019年1月1日起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二、被告太原市中振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西开园鑫融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66582.17元;三、驳回原告山西开园鑫融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12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太原市中振精密铸造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9-10 |
发布时间 |
2020-11-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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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郝润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1216781632848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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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清徐县孟封镇西堡村中振路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