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邵龙元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502********13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0502民初3281号 |
案号 |
(2020)甘0502执15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邵龙元退还原告杨阳投资款及各项费用共计124200元。其中,于2019年10月17日前归还3万元,于2019年11月17日前归还3万元,于2019年12月17日前归还3万元,于2020年1月17日前归还34200元。案件受理费2780元,减半收取计1390元,由原告杨阳、被告邵龙元各负担69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7-24 |
发布时间 |
2020-1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