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日照海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288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1102民初2458号 |
案号 |
(2018)鲁1102执33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日照海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日照市东港区自己人广告部货款共计80 000元,自2018年6月起,每月30日前给付10 000元,如有任一一笔逾期,原告可对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二、原告放弃要求被告邹凤飞承担给付责任的请求;三、案件受理费1 941元,减半收取970.5元,由原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8-12-25 |
发布时间 |
2019-05-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少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10076288931XX |
登记机关 |
日照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日照经济开发区204国道西汽车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