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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洪雅县新顺大酒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80730****
执行依据文号
(2014)成民初字第1984号
案号
(2015)眉执字第0012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洪雅县鑫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邹玉根、鄢敏借款本金576万元及利息,江邦福、江冬、洪雅县鑫顺大酒店、洪雅县鑫顺实业有限公司、洪雅县 同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鑫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15-05-12
发布时间
2016-08-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江邦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423080730563A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洪雅县洪川镇西苑北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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