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林辉鸿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426********0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426民初427号 |
案号 |
(2020)粤1426执3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偿还借款59500元,及支付从2018年11月1日起至被告还清借款之日止以595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付的利息(暂计至2020年7月29日利息为5950元),诉讼费642元。以上合计6609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30 |
发布时间 |
2020-1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