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莱芜银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90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1202民初5729号 |
案号 |
(2019)鲁1202执11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莱芜市亿星基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泰安中联水泥有限公司货款2539827.00元、滞纳金761948.10元、律师费120000.00元,共计3421775.10元2.被告莱芜银行房地产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赔偿责任。3.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7087元、保全费5000元,由二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4-30 |
发布时间 |
2019-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谢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2000590493869 |
登记机关 |
济南市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莱城区长勺北路(张家洼办事处东芹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