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湖北华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08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鄂1002民初908号 |
案号 |
(2019)鄂1002执1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湖北华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葛洲坝荆州建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39928元并赔偿从2018年5月3日起至本判决确定履行期限日止期间的以339928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二、驳回原告葛洲坝荆州建材有限公司其它的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9-01-16 |
发布时间 |
2019-06-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田业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9005730878413R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潜江市广华办事处广南一路仁和巷一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