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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包头市兴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01257****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包开民二初字第31号
案号
(2015)包开法执字第0019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保温材料款175686元,案件受理费1907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15-05-19
发布时间
2015-10-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志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222701257175M
登记机关
固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固阳县金山镇阿拉塔北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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