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科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984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沪仲案字第3010号 |
案号 |
(2020)粤03执39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综上,仲裁庭依据《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缺席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深圳科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潘卫荣返还投资款人民币100万元。二、被申请人深圳科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潘卫荣支付投资收益人民币36万元。三、被申请人深圳科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潘卫荣支付违约金(以人民币100万元为基数,按年息18%,从2018年5月1日起计算至本裁决生效之日止)。四、被申请人深圳科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潘卫荣支付律师费人民币25,000元。五、本案仲裁费人民币34,695元(已由申请人预缴),由被申请人深圳科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承担。上述各项裁决主文中被申请人深圳科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之应付款项,应于本裁决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潘卫荣。本裁决为终局裁决。本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6-22 |
发布时间 |
2020-1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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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柯华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598403484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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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