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顺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85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1972民初11656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9)粤1972执67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21195600509】。一、原告与被告一致同意,由被告广东顺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刘家义向原告支付货款788770.9元、违约金271230元、律师费40000元;合计1100000元以解决本案全部纠纷;二、双方一致确认,由被告广东顺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刘家义于2018年11月30日前支付700000元、于2018年12月30日前支付460000元给原告;三、如被告广东顺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刘家义按期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广东顺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刘家义未按期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原告有权就上述未付款项(1160000元减去调解后已经支付款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广东顺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刘家义支付违约金100000元。四、本案受理费7838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2838元由被告广东顺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刘家义承担,于2018年11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6-10 |
发布时间 |
2019-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案号 |
(2019)粤1972执6718号 |
立案日期 |
2019-06-10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212838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家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0585110064 |
登记机关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美食街5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