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杨咏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3222********398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0722民初678号 |
案号 |
(2020)云0722执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调解书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若逾期,被告应承担2020年1月1日起至付清本金之日止期间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37000元的利息(按月利率0.5%计算)。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202元,减半收取601元,由被告负担。刘伟琴申请执行:1、由被执行人杨咏蔷给付申请人刘伟琴借款人民币37000元,申请人主动放弃利息。2、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1-08 |
发布时间 |
2020-06-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