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海南天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42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湘0111民初9419号 |
案号 |
(2019)湘0111执3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海南天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湖南省鑫恒顺商贸有限公司货款3 146 812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月利率2%的标准,以货款3 146 812元为基数,从2017年6月15日起至货款全部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湖南省鑫恒顺商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6 991元,财产保全费5 00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42 551元,由被告海南天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9-01-24 |
发布时间 |
2019-04-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肖如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60000324212376C |
登记机关 |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33号黄山大厦1804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