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高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422********34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3201民初264号 |
案号 |
(2020)川3201执1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马尔康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高进支付原告俄渣的人工费、钢筋、拖拉机等费用100000元,此款于2020年7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如果未按期支付租赁费按照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马尔康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7-07 |
发布时间 |
2020-1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