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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侯静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202********152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205刑初107号
案号
(2020)豫0205执5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侯静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24日起至2022年10月23日止)。(罚金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第二日起十日内缴纳)。二、违法所得人民币61000元,责令退赔被害人郭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9-07
发布时间
2020-11-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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