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三融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86310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1082民初19号 |
案号 |
(2020)晋1082执2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霍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西融康畅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共同偿还原告霍州市瑞利商贸有限公司合同价款1643400元及利息(利息以16434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从2019年7月11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二、被告山东三融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被告山西融康畅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应付原告霍州市瑞利商贸有限公司合同价款1643400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9795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诉讼保全保险费5100元,合计19895元。由被告山西融康畅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三融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霍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02 |
发布时间 |
2020-1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东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500863108623E |
登记机关 |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聊城冠县工业园区苏州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