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含山县新城意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52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522民初270号 |
案号 |
(2020)皖0522执5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含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含山县新城意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安徽皖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剩余工程价款4,052,064元、返还履约保证金8,000,000元;二、安徽皖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含山县新城意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付的工程价款4,052,064元,就其承建工程部分折8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安徽皖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张对含山县新城意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8,000,000元履约保证金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4,112元,由含山县新城意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含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6-03 |
发布时间 |
2020-1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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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金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522065238052T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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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含山县环峰镇运漕路西侧(得胜河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