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薛理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128********01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0722民初594号 |
案号 |
(2020)云0722执3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李红梅申请执行:被志人薛理辉偿还借款本金440000元并支付利息80000元及2019年11月20日起以本金44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另行计算的利息。执行相关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22 |
发布时间 |
2020-1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