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刘国庆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730********14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730民初830号 |
案号 |
(2020)冀0730执4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怀来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刘国庆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王磊借款47000元。案件受理费488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怀来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7-13 |
发布时间 |
2020-1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