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西历山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93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迎商初字第319号 |
案号 |
(2016)晋0106执17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迎泽区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山西历山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山西金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款五百万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原告自2009年3月19日起至2015年11月5日止的利息损失。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诉讼费六万一千二百九十八元由被告山西历山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承担(此款原告已预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16-12-07 |
发布时间 |
2017-09-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卢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827739330032X |
登记机关 |
垣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中条南大街(历山旅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