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杨怀广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324********35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临沂兰山证执字第815号 |
案号 |
(2020)鲁1312执15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公证处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截止至2020年3月16日被申请人执行人偿还本金1012341元、手续费12738元,自2020年3月17日至贷款结清日止的逾期利息计算方法为:分期余额本金x日万分之五x天数,被申请人沉淀执行过程中执行标的的5%的律师费等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03 |
发布时间 |
2020-1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