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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钟山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102********08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1102民初2102号
案号
(2020)皖1102执200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钟山从2018年7月起每月给付原告张宝淇抚养费2000元,至其独立生活时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原告张宝淇负担。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9-15
发布时间
2020-11-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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