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郸城县雪之梦服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74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603民初3233号 |
案号 |
(2020)豫1603执7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谢付得欠原告符记港借款本金13万元。被告谢付得自愿于2020年10月18日前返还原告符记港借款本金15000元,2020年11月18日前返还原告符记港借款本金25000元,2020年12月18日前返还原告符记港借款本金25000元,2021年1月18日前返还原告符记港借款本金25000元,2021年2月18日前返还原告符记港借款本金25000元,2021年3月18日前返还原告符记港借款本金15000元及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利率计算从2020年2月18日起至本金还清之日止)。郸城县雪之梦服饰有限公司对上述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符记港同意。二、被告谢付得、郸城县雪之梦服饰有限公司在履行本调解书期间,任何一笔履行期限逾期,原告可以申请执行下余所有款项,被告谢付得、郸城县雪之梦服饰有限公司同意。三、原、被告就本案件再无其他纠纷。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450元,由被告谢付得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0-22 |
发布时间 |
2020-11-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谢付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625317429331N |
登记机关 |
周口市郸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郸城县吴台镇晋老家行政村晋老家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