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龙岩市华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3608**** |
执行依据文号 |
厦仲裁字20170507号 |
案号 |
(2019)闽08执2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厦门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喜生公司应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申请人偿还本案《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2495626.21元,以及截至2015年5月8日的利息、罚息和复利共计64805.7元。2、本案仲裁费31678元,由喜生公司全部承担。申请人已经预交全部仲裁费且与本案仲裁费全部充抵,喜生公司应自本裁决送达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人为其垫付的仲裁费直接支付给申请人。3、华联公司、雷喜生、刘明川、丘敏东、黄全霞对喜生公司的上述第1/2项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9-03-14 |
发布时间 |
2019-04-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闽08执288号 |
立案日期 |
2019-03-14 |
执行法院 |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495626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丘敏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800733608953Q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龙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龙岩市新罗区龙门镇海西物流园物流大道30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