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张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324********27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2324民初930号 |
案号 |
(2020)云2324执3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人民币70000元及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19 |
发布时间 |
2020-11-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