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晓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113********12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1521民初3498号
案号
(2020)豫1521执48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罗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继山、王晓勇欠原告王勇借款126000元,该款由被告王继山承担63000元、被告王晓勇承担63000元,二人均自愿于2020年6月1日前一次性还清;如二被告未按上述约定期限还款,对未还款部分从2018年8月2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至欠款全部还清之日止。二、原告王勇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410元,由被告王继山、王晓勇各自承担70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罗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6-10
发布时间
2020-11-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