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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红燕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330********3766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鲁16民终1913号
案号
(2019)鲁1626执68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依法强制执行(2016)鲁1626民初2440号,(2017)鲁16民终1913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即被申请人李有江、王红燕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110815.13万元、计算至2016年5月20日的利息(含滞纳金)88557.62元,及此后利息,自2016年5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借款本金110 815.13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8%计算;3、被申请人山东金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对借款本金16500元及相应的利息(以165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8%,自2014年7月13日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承担连带偿还责任;4、被申请人加倍支付申请人迟延履行金。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邹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9-04-04
发布时间
2019-04-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鲁1626执688号
立案日期
2019-04-04
执行法院
邹平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215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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