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东莞威耀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83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1971民初32109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20)粤1971执恢13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30841205601318】。一、双方确认,被告东莞威耀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尚欠原告东莞市大岭山良丰五金加工店款项86888元;二、被告同意按照如下方案通过转账方式支付:于2018年12月15日前支付足额支付30000元给原告;于2019年1月15日前足额支付30000元给原告;于2019年2月15日前足额支付剩余款项给原告;三、如被告有任一期未按照前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有权就剩余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5倍支付逾期利息;四、本案受理费1074.03元、保全费959.22元,共计2033.25元,均由被告于2018年12月15日前支付;五、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21 |
发布时间 |
2020-11-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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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蓝贤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588333526A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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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南路6号1栋603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