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黔西国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38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黔 0303 民初 2965 号 |
案号 |
(2019)黔0303执6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贵州黔西国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赢时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拖欠租金 51737.00 元,滞纳金 2587.00 元,上述款项合计 54324.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1160 元,公告费 400 元,以上款项合计 1560元,由被告贵州黔西国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9-02-20 |
发布时间 |
2019-06-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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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兆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52207386853XA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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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金凤大道中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