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黔西国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38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黔0524民初764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9)黔0524执恢1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织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中心支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杨涛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抚慰金损失155 872.94元。二、由被告贵州黔西国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杨涛医疗费等76 658.9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织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9-04-11  | 
    
发布时间  | 
      2019-04-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黔0524执恢129号  | 
    
立案日期  | 
      2019-04-11  | 
    
执行法院  | 
      织金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63659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兆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52207386853XA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金凤大道中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