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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帮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4225********25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新4225民初917号
案号
(2020)新4225执2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裕民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帮兵于2019年12月25日之前一次性向原告张明明端给付借款本金10000元;于2020年5月25日之前一次性向原告张明明端给付借款本金及利息40000元。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张帮兵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裕民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05-11
发布时间
2020-11-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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