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胡相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2222********08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0812民初333号 |
案号 |
(2020)川0812执3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胡相斌给原告石小燕偿还本金25000元,利息7000元,合计32000元,2020年5月底之前还款10000元,2020年6月底之前还款10000元,2020年7月底还款 12000元;二、原告石小燕自愿放弃对王明昌的诉讼请求;三、诉讼费400元,由被告胡相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时间 |
2020-11-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