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武夷山港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650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闽0802民初4027号 |
案号 |
(2018)闽0802执45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福建武夷山陆地港汽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应归还龙岩市新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到期欠款本金400万元以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1、以50万元为欠款本金,自2018年3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0日止按年利率15%计算的利息为6250元;2、以200万元为欠款本金,自2018年3月1日起至2018年8月20日止按年利率15%计算的利息为143333元;2、以350万元为欠款本金,自2018年3月1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5%计算的利息),前述欠款本金及利息福建武夷山陆地港汽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应于2018年11月30日前付清。二、龙岩市新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有权以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福建三青物流有限公司拥有的福建武夷山港务有限公司95%股权,所得价款优先偿还福建武夷山陆地港汽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应归还龙岩市新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上述欠款本金和利息。三、龙岩市新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有权以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福建武夷山港务有限公司所拥有的武夷山陆地港的房产【武国用(2012)第02168号、武夷山字第2011100327号、武夷山字第201100326号、武夷山字第201100486号、武夷山字第201303122号、武夷山字第201303121号】,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福建武夷山陆地港汽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应归还龙岩市新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上述欠款本金和利息。四、龙岩市新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有权以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福建武夷山港务有限公司所有的动产【MC双主梁门式起重机(龙门吊)MG40/16T*30M*16.5M和正面吊RSC45C)】,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福建武夷山陆地港汽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应归还龙岩市新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上述欠款本金和利息。五、魏承府对福建武夷山陆地港汽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应归还龙岩市新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上述欠款本金和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8-12-10 |
发布时间 |
2019-01-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8)闽0802执4537号 |
立案日期 |
2018-12-10 |
执行法院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40000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魏承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782676507442H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武夷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武夷山市火车站北侧横山头1-5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