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洪玲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0223********006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吉0284民初1785号 |
案号 |
(2020)吉0284执14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磐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令被告给付欠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17000元,本利合计117000元;自2020年5月2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给付利息;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磐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0-09-07 |
发布时间 |
2020-10-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