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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乳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522********3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晋0522民特170号
案号
(2020)晋0522执9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阳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如下协议:一、张乳军给付原海鱼运输费14500元。具体支付方式为:2018年12月30日前归还5000元;2019年12月30日前归还5000元;2020年12月30日前归还4500元。二、如张乳军未按上述约定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原海鱼有权要求张乳军一次性给付剩余运输费用。三、其他问题互不追究。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阳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5-11
发布时间
2020-11-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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