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欧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69793****
执行依据文号
(2015)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197号
案号
(2015)洪中执字第0018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汽车租赁合同》项下已到期但尚未支付的款项共计人民币119922元;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第1期、第2期、第5期延期已支付租金的逾期利息人民币139.9元,支付上述第一项裁决确定到期但尚未支付款项的延迟利息,延迟利息按照日利率0.05%计算,自各期应付之日次日(各期付款到期日的次日分别为2014年3月21日、2014年4月21日、2014年5月21日、2014年6月21日、2014年7月21日及2014年8月21日)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三、裁定解除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签订的《汽车租赁合同》及《汽车租赁补充协议》(合同号为2013HILC1261-18); 四、四、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租赁汽车(车架号为WAUC8DRXDA093722的黑色奥迪Q5汽车一辆; 五、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付其因本案仲裁而产生的律师费人民币20000元; 六、本案仲裁费共计人民币27340元,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该笔费用已由申请人全额预缴并冲抵,故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27340元,以补偿申请人垫付的仲裁费。 上述一、二、五、六项裁决所涉及款项的支付及第(四)项中所涉及租赁车辆的返还,被申请人应在裁决作出之日起30日内支付完毕。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15-04-22
发布时间
2015-06-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程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00669793137R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民营科技园内民富路18号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