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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卡威汽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365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0891民初582号
案号
(2019)苏0891执恢2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欠原告股权转让款4834.62万元,被告方于2018年6月30日之前付款500万元,以后每季度付款500万元,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全部结清。二、如果被告方任一期未按约定足额支付,原告方有权就未付款项申请执行,且被告方需承担从2016年5月20日起以5385.35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计算利息至2018年6月30日,并对未付款部分自逾期之日按照年利率8%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三、案件受理费283531元,减半收取141766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46766元,由原告方垫付,如被告按期履行该费用由原告方承担,如不按期履行该费用由被告方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08-16
发布时间
2019-08-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苏0891执恢256号
立案日期
2019-08-16
执行法院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38492968.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孟明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817365112415
登记机关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丹阳市界牌镇界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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