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牡丹江百强丰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050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黑1003民初819号 |
案号 |
(2018)黑1003执2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于2018年1月15日之前偿还原告货款本金6.2万元,违约金8 000元,两项合计7万元,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二、如被告未能如期履行上述还款义务,被告除偿还欠付货款本金外,还应自2017年2月1日按所欠付货款的2%,每月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至实际给付之日。案件受理费1760元,减半收取880元,由被告牡丹江百强丰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8-03-19 |
发布时间 |
2018-10-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姚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1000790509521B |
登记机关 |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光华街55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