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孙朝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2322********606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0181民初2291号 |
案号 |
(2020)云0181执12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黄伟宏、孙朝会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共同向四川红叶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垫付款4042400元。案件受理费19569.5元由黄伟宏、孙朝会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16 |
发布时间 |
2020-11-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