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龙州县龙鼎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9079**** |
执行依据文号 |
null执行证书 |
案号 |
(2016)桂1423执2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州县公证处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现应申请执行人梁文斌的申请,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以及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所作的约定,特出具本执行证书。申请执行人梁文斌可持本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为龙州县龙鼎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连带担保人韦汽民,执行标的为:借款本金人民币1544万元整,利息619.08万元整,违约309.54万元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州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6-05-20 |
发布时间 |
2017-0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农英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1423569079526K |
登记机关 |
龙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龙州县龙州镇独山路8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