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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贺州新宝置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511********44XR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1102民初448号
案号
(2020)桂1102执15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贺州新宝置业有限公司分四期退还原告黄华静、吴俊普120000元,于2020年5月、6月、7月、8月每月月底前退还30000元至黄华静广西农村信用社账户,账号:6231330500534052381。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854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贺州新宝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在2020年5月第一期同时支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8-28
发布时间
2020-11-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郑惠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110034851044XR
登记机关
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广西贺州市平桂管理区鹅塘镇鹅塘街96号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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